【徵才】社區諮商中心111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業務實施計畫專任助理甄選公告

國立屏東大學社區諮商中心111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業務實施計畫專任助理甄選公告(1110315)

一、職稱:專案計畫專任助理。

二、名額:1名。

三、起聘日期:1114月份(依實際僱用流程辦理)

四、止聘日期:1111231日(計畫若有延續,經考核甲等以上者,優先納入僱用)

五、應徵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或教育相關系(科、組、所)畢業者。

六、工作內容:

()執行本中心承辦之屏東縣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1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業務實施計畫案,包含:派案及個案管理、諮詢、製作心理健康宣傳文宣、中心網站建置與更新、辦理心靈成長課程與團體工作坊、服務統計及成果製作、經費核銷,以及其他計畫相關事宜等。

()協助本中心推行各項計畫及行政工作。

七、薪資待遇:依照計畫核定之人事經費支薪,新臺幣32,000元/月,並依規定投保勞保、健保、提繳勞工退休金。

八、申請資料:

()應徵專任助理簡要資歷表。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內有關家屬的資料部分,皆不須填寫)

()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影本。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經驗之證照或文件。

()男性需附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

請將以上電子檔案於收件截止日前,e-mail至 jling@mail.nptu.edu.tw ,並將紙本資料一式2份掛號郵寄至「900001屏東縣屏東市林森路7號2樓,社區諮商中心收」。

九、收件日期:

111315日公告起,至111325(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十、聯絡人:社區諮商中心 陳組員,聯絡電話:08-7213446

十一、備註: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本中心於網站公告並通知到校參加面試。

()應徵人員需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紙本應徵資料如需退回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