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實習就業輔導處職涯發展與輔導組)
一、112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已申請築夢展翼計畫-取得證照獎勵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次奬勵)。
三、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112年5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止)取得證照為原則。
四、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前請先至「B362學生證照管理」
五、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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