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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實習就業輔導處職涯發展與輔導組)

一、114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已申請築夢展翼計畫-取得證照獎勵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次奬勵)

、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114年5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取得證照為原則。

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前請先至「B362學生證照管理」登錄相關資料及上傳證照影本,並經系辦審核通過後方可至「B363證照獎勵管理」申請。

、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資格獎勵表各系(所)專業證照獎勵標準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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